Translate

Sunday 2 June 2024

修和與共融 Reconciliation And Communion

聖體聖血節,乙年
主題:修和與共融 Reconciliation And Communion

《公教報》五月三十日在『眾裡尋祂』一欄,刊出周守仁樞機一篇題為「就是每年這時期…」1 的分享,惹來不少批評2。雖然『眾裡尋祂』不是他的專欄,但他經常在那裡發表節日文告,令人難以分辨文章的權威程度,難怪惹來批評。恕我孤陋寡聞,同文在英文公教報Sunday Examiner3並不見得有多大迴響。固此,今天的主日默想亦打破慣例,改用中文來湊熱鬧。

耶穌基督留下聖體聖事給教會,不但兌現祂「天天與你們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28:20b)的承諾,更藉此達成眾人「在祂內合而為一」的願望(若17:11, 21-23)。因此,教友領受聖體聖事時,不但個人與主基督合而為一,而且也會與其他領受同一聖事的教友,無論是認識的或是不認識的;喜愛的或是不可愛的;過去的或是未來的,共融合一。更有甚者,為了保障領受者的神益,聖體聖事的效益並不取決於施行聖事者的靈性或道德狀態。即使是一個為眾人所唾棄的神父/主教,祇要教會一天尚未向他施行懲罰/絕罰,他施行的聖事依然有效,領受聖事的人不受影響。

我在《臉書》曾拜讀過不少馮先生的文章,佩服他學識淵博,推理精密;而且他有骨氣,不向權貴低頭。今天細讀他對周文所提出的疑問,覺得有欠妥當。小編不才,神學讀得不通透,靈修膚淺,沉不住氣,在這片小天地班門弄斧放肆了。對周樞機所宣揚的「寬恕」言論,馮先生提出了三個疑問:

  1. 冤有頭債有主,我們有資格去寬恕沒虧欠自己的人嗎?
    「冤有頭債有主」,把寬恕虧欠自己的人的資格,收窄到「天安門母親」,實在過份簡化了「寬恕」的複雜性!原文接著問題的第一句,馮先生寫「『六四』當年的確激起公憤…」,「激起公憤」是不爭的事實,但「公憤」合理呢?今天是二零二四年六月二日,12,785日前,遠在2,000公里外的京城,坦克車不但把「天安門母親」的兒女輾為肉醬,更把2,000公里外,500,000人的民主願望無情地輾碎了、支持爭取民主中國的捐款消失了…請問這些憤怒的人有資格寬恕嗎?

    這些憤怒的人去了哪?有些順勢崛起成為大黨,在本地政壇一時無兩。可惜今天氣數已盡,苟延殘喘,與「天安門母親」一樣,正在消失中,所餘無幾。另一些人審時度勢,揣摩當權者的心意,所作所為令不少市民側目。直到今天,還不時有人拿他們當年慷慨激昂的風采,與今天的嘴臉對比。可見很多人的心,仍然被周樞機所說的「黑暗空間裡的悲傷和怨恨」所纏擾,沒有自由!這些心靈沒有自由的人算是「受害人」嗎?他們有資格寬恕「六四屠夫」嗎?

    誰是「六四屠夫」呢?通常是指當時的總理李某,五年前已去世。亦有人認為是遭受「文革」陰影;和眼見各軍區借「清君側」之名進兵京城,隨時爆發內戰的憂慮所纏擾,如今骨灰已撒落大海的鄧軍委。是當時執行軍令的士兵嗎?後來的歷任軍委有責任為前人的錯誤謝罪嗎?聖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做到了,即使有學者認識伽利略本人也應負上部份責任云云。可見「寬恕」的確是一個非常複雜的議題,不能輕易簡單化。

  2. 天主的愛固然是無條件的,但天主的寬恕也是無條件嗎?
    相信馮先生也是一位教徒,並且十分熟悉聖經的內容。他能旁徵博引聖經章節,證明「不論是新約抑或舊約的天主,祂的寬恕都是有條件的,那就是:我們必須後悔認罪,並遠離惡行。」雖然他沒有引用「但是,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了,這證明了天主怎樣愛我們」(羅5:8),相信馮先生一定知道這是「天主的愛固然是無條件的」的金句。馮先生引用(路17:3-4)說:「看懂嗎?按照耶穌教導,就算你想寬恕你的兄弟,也需要他自己先表示『後悔』,然後才輪到你去寬恕。」

    馮先生說的對,為我們生活在歷史中,受時間維度約束的人類,有先後之分,有先悔改後寬恕的程序是合理的。但天主受時間約束嗎?可能我喜歡數學,對「無限」頗為著迷。我們相信的天主是永生的天主,超越時間的維度,沒有先後之別。耶穌基督的「架上七言」相信馮先生一定讀過。且看同一部福音,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求天父寬恕世人,「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甚麼」(23:34),所以,「悔改」是「充份條件sufficient condition」,未必是「必要條件 necessary condition」。當然,這些罪人將來悔改,亦未可知!即使悔改是必要條件,也因為天主是永生的,所以天主要求「先悔改,後寬恕」的論述,是不成立的。「悔改」其實另有用途。

  3. 大家又退一萬步去想,如果「上主的寬恕不先要求我們悔改」,那麼天主教會的「修和聖事」有何意義?
    馮先生對「修和聖事」的理解,真是一針見血。他說:「我們不懺悔,甚至變本加厲犯罪,天主和教會也會無條件寬恕,那根本就沒有必要去做『告解』,甚至連教會本身的存在也毫無意義了」,這些都是宗徒們的教訓,不知有多少天主教徒認識這「教會論 ecclesiology」。若望宗徒記載,耶穌基督在復活當晚顯現給宗徒們時,賜他們聖神,去赦免世人的罪(若20:22-23);保祿宗徒呼籲信徒作為基督的大使,代表基督勸勉世人,與天主和好(格後5:19-20)。教會本身的存在,就是幫助世人與天主修和。如何履行這任務呢?就是藉「修和聖事」!

    可能很多教友對「修和聖事」抱著洗衣機的觀念,不是嗎?蠻有程序:「省察、痛悔、告明、赦罪、補贖」。對不起,「修和聖事」與「病人傅油聖事」一樣,同屬治療性的聖事。罪人透過「省察」知道自己的確犯了罪,但這個心理步驟是複雜的,因為很多人會「否認」、會「失憶」,或者寧願扮演「受害人」的角色,不斷挖開結痂的傷口,也不願意承認犯錯,獲得治癒成長的機會,的確可惜。有人說佛洛依德 Sigmund Freud發明的「心理分析 Psychoanalysis」治療方法,其實源自修和聖事的「告明」,把壓抑在心底的困擾說出,有助醫治心理障礙。最後,沒有「悔改」,罪人又如何更新呢?先知說:「因為我不喜歡任何人喪亡─吾主上主的斷語─你們回心轉意罷!你們必得生存!」(則18:32)原來悔改、回心轉意,並不是獲得寬恕的必要條件,而是恢復靈性生命,與天主修好、與世界修好、與自己修好的良藥!

從前的天主教徒,領聖事先後有序。教友通常先辦告解,與天主、與教會和與自己修好,纔領聖體。這是一個非常優良的傳統,因為保留著心中的刺,又如何達到彼此在基督的愛內共融呢?要知道即使你不願意寬恕對家,耶穌基督也不會因為你不寬恕而跟隨你不寬恕那個極需要天主憐憫的靈魂!現代人生活繁忙,很多教友總是先領聖體,以後再找機會辦告解。我沒有資格批評他們「冒領聖體」,可能他們忘記了,機會總是留給準備好了的人罷!但他們總不應該忘記在領聖體後,他們因著耶穌基督的祭獻,已經與那些惱恨他們的人擠在一起,避無可避了!
親愛的讀者,上主天主說:「人單獨不好」(創2:18),真是意義深長。不斷悔改罷,直至你有能力與你所憎恨的人共融,同享永生。亞孟。
天主保祐!


1https://kkp.org.hk/topic/detail/577/
2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785671460353485&id=100067319133361
3https://www.examiner.org.hk/2024/05/30/reflections-from-the-cardinal-its-that-time-of-year/news/hongkong/

Picture Credit: stjamesco.archtoronto.org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