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廿六主日,丙年
主題:及時行樂? Enjoy Before It Is Too Late?
上一個主日曾經提及過,路加所寫的福音,非常適合用來祈禱,用來體會天主的旨意。今天的「富翁與拉匝祿」比喻,並沒有令人失望,它留給我們非常豐富的默想細節。首先,【聖經】是一部「生命之書」。當中沒有名字的人物,無論是虛構的還是真實的,通常用來象徵那些在末日得不到永生的人;例如達味與巴特舍巴的私生子(撒下12:18-20)和今天比喻中的富翁。福音絕不含糊地說,這個無名無姓的富翁死後,雖然被人埋葬了,卻在陰間受苦(路16:22-23; 25)!反觀那個貧病交迫的乞丐,在比喻中沒有留下片言隻語,沒有半點值得後世信徒效法的德行;而且死後沒有提及被人埋葬,暗示了他可能是個死無葬身之地的「不祥人」。路加給這個不祥人起了一個名字──「拉匝祿」,他是初期教會中的名人,眾所周知是「主所愛的」(若11:3)。其實叫甚麼名字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名有姓。因為福音說,善牧要「按著名字呼喚自己的羊」(10:3)!
默想乞丐拉匝祿的生平,可謂「乏善足陳」;但他卻獲得了「安慰」,獲得了不朽的賞報!天主不是賞善罰惡的嗎?為甚麼乞丐拉匝祿,可以無功受祿呢?他有甚麼善行呢?拉匝祿沒有能力行善,但他有如今天《答唱詠》中所描述的人物一樣──被欺負的人、飢餓的人、被囚的人、瞎眼的人和孤兒寡婦(詠146:7-9)──,無依無靠,天主成為了他們惟一的希望和倚靠。所以他們對天主的信靠,幫助了他們獲得永生!正如保祿宗徒所說,天主喜歡召選這些沒有財富、沒有權勢、軟弱的、被輕視的和一無所有的人,去教訓那些自恃的人,驕傲的人(格前1:26-28)!這種價值觀與儒家思想的「三不朽」完全相反!「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左傳‧襄公廿四年)。「三不朽」固然是理想人生值得追求的目標,但試問有多少人能做到呢?所以,執事我可以肯定,「三不朽」不是天主對人類的要求。祂的要求必定是人人都可以做得到的;倘若有能力做、應該做而不去做,受罰便不能怨天尤人了!
上一個主日,主耶穌教訓我們善用天主所賜予的聰明才智、財富和權勢,做福身邊貧困的人,為自己爭取永生。今天慈悲的主從反面告誡我們,對貧困的人視若無覩,必然喪失永生。當我們以為自己是「主人」而不是「管家」的時候,我們很容易跌入「恃才傲物」的陷阱,因驕傲而忘記了這一切才幹、財富都是天主的恩賜;繼而變成心硬,為富不仁,對別人處身困境仍無動於衷。小心!我們將會變成了那個在陰間受苦的無名富翁!
讓我們反覆思想富翁與亞巴郎之間的對話,他們的對話可分三點。第一,富翁是為了減輕自己現在承受著的痛苦,而向自己的祖先亞巴郎請求,派拉匝祿來減輕他的痛苦(路16:24)。這是最直接的悔改,可惜為時已晚,他已來到陰間,等候第二次死亡(默20:14)了。兩個主日前如果我們不是慶祝「光榮十字架慶節」,我們應該讀到「浪子回頭」的比喻。小兒子要求分家,當揮霍耗盡了自己的一份家產後,窮途潦倒的他要與不潔的豬爭豆莢果腹,纔反省到有需要回歸父家!所以悔改不一定出自頓悟到高尚的道德,可以是很低層次的需要迫出來的!無論如何,悔改是得救的第一步,但要趁還可以找到上主的時候(依55:6)!
第二,其實無名富翁也有半點可取之處,因為在他心中,尚有一點兒的愛,他關懷在世的五個兄弟的死活,求亞巴郎打發拉匝祿去警告他們(16:27-28)。可惜,又是為時已晚!親愛的讀者,對家人的關懷絕對是一件好事!但死了之後纔去關懷在生的家人,是否太遲呢?身為中國人,一定聽過「樹欲靜而風不息,子欲養而親不在」的後悔。身為基督徒,供養父母又怎可以停留在物質層面上呢?大家有關懷親人們靈性上的死活嗎?對於尚未認識救主基督的親友,有鼓勵他們來聖堂參觀和上慕道班嗎?會不會陪他們上慕道班,趁機會自己再慕道,溫故知新呢?到我們或他們死後纔關懷他們的靈性生命,是否好像無名富翁一樣,太遲了呢?
最後,神跡之所以是神跡,是天主臨在的標記,在於它對世人有沒有產生轉化的作用。倘若世人心硬,見證了神跡後還是「依然故我」,沒有改善,神跡又有甚麼用呢?相信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從死者中復活,是信徒賴以得救的核心所在,是踏碎古蛇頭顱的應驗(創3:15)。【舊約】的法律和先知所預言的,就是耶穌基督死而復活的「逾越奧蹟」。所以基督來不是廢除法律和先知,而是應驗他們(瑪5:17)。即是說,信從【舊約】足以獲得與天主和好的永恆生命。倘若他們不聽從梅瑟和先知,縱使天主子耶穌基督從死者中復活了,他們也必不信服(路16:31)!
親愛的兄弟姊妹,天主的要求並不難做,人人都有能力做。問題的關鍵在時間,請大家以「無名富翁」為鑒,及時悔改、及時關懷身邊的人罷:「趁上主可找到的時候,你們應尋找祂;趁祂在近處的時候,你們應呼求祂」(依55:6)。亞孟。
天主保祐!
2022年反省
圖片鳴謝:grok.com, ideogram.ai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