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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7 October 2018

教會在眾多醜聞面前,到底如何自處?

香港電台第五台:天降甘霖
題目:「教會在眾多醜聞面前,到底如何自處?」

二零一八年十月七日

各位聽眾,大家好,我是郭志強執事。最近傳出很多關於教會的性侵醜聞,大眾都在議論紛紛。今天,我想用【路加福音】的續集,【宗徒大事錄】──基督新教稱為【使徒行傳】──來回應教會傳出醜聞的問題。【宗徒大事錄】敘述了教會最初幾十年的故事,從前發生過的,今天一樣會發生。

談到故事,記得小時候,思想簡單而且理想化,祇能夠消化童話故事,與及寓言故事。所以,龜兔賽跑,兔子是應該輸的,因為它驕傲、它懶惰。王子英雄救美,在女巫手上救出公主,又消滅了女巫,就應該娶公主為妻,「從此二人快快樂樂地生活落去」!黃飛鴻、超人同蝙蝠俠是英雄,他們不但心中充滿正義,而且功夫了得,或者刀槍不入打不死,將壞人打得落花流水,大快人心!

人長大了,便覺得那些故事非常幼稚!龜和兔,根本不同級數。它們的腳的構造不一樣,跑同樣的比賽項目,根本就是不公平。烏龜要同兔子比賽,起步,就已經輸在起跑線。至於「英雄救美」的橋段,更令人反感!為甚麼一定是王子救公主,不可以調轉,由公主救王子呢?太性別歧視了!為甚麼王子救了公主,公主就要以身相許,來報答王子呢?「感激」不等於「愛」,沒有愛情的婚姻又怎可能快樂呢?即使公主出於真愛與王子結婚,亦不能保証「從此二人」會「快快樂樂地生活下去」的!王子可能不喜歡異性,又或者王子另有情人,那麼王子與公主又如何「快快樂樂地活下去」呢?至於那些超級英雄科幻片,倘若還使用「打不死」的橋段,恐怕不會再有人看了。觀眾已經進化了,進步了,知道世界是現實的。做英雄,一定要被擊倒過,輸過,那裡跌倒就從那裡爬起身,再戰江湖,纔算得上是英雄。若非如此,倘若他們從沒有失敗過,又有甚麼值得看哩!人長大了,現實了,成熟了,對於故事,我們的要求也提高了!可是,對於人與人的關係,人與神的關係,對於信仰問題等等,我們有沒有進步呢?近來喺教會傳出的「性侵未成年人」醜聞,可以說,是成熟信徒的試金石!

首先,「性侵未成年人」,絕對是嚴重的罪惡!兒童和青少年是社會國家,教會世界的未來主人翁,他們是應該受到栽培和保護,而不是用作發洩慾望的工具。有人會說,不只天主教,其他基督教派也有;不祇神職人員做,法官道士,運動員教練,童軍隊長,補習老師,所有有權有勢的人,都會濫用權力,性侵無力反抗的人。驟耳聽來,分析很好,但錯就是錯,即使其他人犯錯,是不會令到自己的錯,變成對的。正確的態度,不是逃避或者推卸責任,而是認錯,作出補償!正因為不肯認錯,不敢面對和處理問題,結果,「姑息養奸」,又多一條「主教包庇犯罪神父」的罪名!

的確,在教會內外的人心目中,神職人員是耶穌基督的代表,是備受尊重的正人君子,是正義的化身,是英雄等等,這是世人對神職人員的期望。但如果我們將期望絕對化、理想化,是我們還不成熟,還沒長大。我們對「著袍的人」,不應該懷有不合理的期望!「著袍的人」始終都是凡人,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很多人覺得責罵他們的神父修女很凶,而神父修女應該是慈祥的,是不應該凶惡的,所以決定以後不再返教會。很多人覺得神父主教們,不懂處理金錢與人事問題,喜歡阿諛諂媚的人,賞罰不明,利益輸送等等,對神父主教非常失望。他們愛耶穌基督,但是他們愛不了教會,所以決定離開教會。的確可惜,相信在他們有生之年,都沒有機會找到一個完美的教會,值得他們愛的教會!

教會不是甚麼「惟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嗎?既然號稱「至聖」,那麼,她的成員不也是應該神聖的嗎?作為一個天主教徒,我的答案是肯定的。我們相信教會確實是神聖的,我們相信教會的成員,確實是神聖的。不過我們知道,現在還沒有達到百份之一百神聖。何解?讓我說一個初期教會的故事,大家就會明白,教會是聖人的教會,亦是罪人的教會。

故事出自【宗教大事錄】的第五章。當時,在耶路撒冷剛成立的教會,非常吸引人,並且獲得群眾的讚賞。因為信徒相親相愛,將自己的家產變賣,全數交給十二宗徒,然後按各人的需要來分配。他們這樣做,一方面是履行耶穌基督,命令門徒彼此相愛的誡命;同時大家以為,耶穌基督升天之後,不久便會回來,拿著金錢也沒有用處,所以實行原始的共產主義。路加醫生並不是教會的宣傳機器,報喜不報憂。講述完美麗的天國願境之後,他接著報導有人想沽名釣譽,混水摸魚,加入教會。
有夫妻倆,表面上將變賣家產所得的錢,全數交給宗徒,其實暗地裡收藏了部份的錢,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天主又怎可能不知道呢!當時,伯多祿是教會的首領,天主聖神啟示給他知道。在這一刻,伯多祿做了「丑人」。他問那位丈夫,是不是全數,那丈夫口硬說是。伯多祿心痛地說:「為甚麼你打算這樣做呢?你不是欺騙人,而是欺騙天主!」那個男人一聽完伯多祿的說話,當場暴斃!過了大約六個小時,那人的妻子來尋找丈夫,伯多祿問那個女人最後一次,賣田地的價錢就是這麼多嗎?那個女人說是,就是這麼多!伯多祿很痛心地說:「你們為甚麼共謀,試探主的神呢?看,埋葬妳丈夫者的腳,已踏入門口,他們也要把妳抬去。」那個女人也落得當場暴斃。這件事使全教會和聽到的人,都十分害怕!

聽完這個故事,你會有甚麼感想,甚麼結論呢?我有。

  1. 在教會內有天主,而天主是神聖的。天主是神聖的,是甚麼意思呢?意思是天主不但是全知全能,和擁有龐大的威力,令人震撼。祂還是一個不能完全明白的「奧秘」。如果我們有能力,完全明白解釋天主在想甚麼,天主就不是天主了!既然天主是神聖的,又因為教會內有天主,所以教會當然也是神聖的!
  2. 【宗徒大事錄】第五章的故事,肯定是冰山一角。二千年來,一定有不少漏網之魚,潛伏在教會內,混水摸魚,甚至製造分裂,肆意破壞。教會既然是神聖的,自然有能力,容納罪人與壞人在教會內。天主在教會內,自然會照顧他們、轉化他們。
  3. 為甚麼天主不按第五章故事的做法,消滅教會內的壞人呢?這樣,就可以保證教會是百份百神聖了!但試想想,運用同樣的邏輯,為甚麼天主不消滅世上所有的壞人,這樣,天下便太平了,耶穌基督也不用釘十字架了!可惜,在現實的世界裡,人際關是如此千絲萬縷。成年人是不會用這種邏輯去解決問題的!何況是天主呢?
    【宗徒大事錄】第八章,記載了一個貪污瀆職的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一個擁有很大法力的術士,名叫西滿(Simon)。他看見伯多祿在信徒頭上覆手,賜聖神給他們之後,信徒便開始說不同的語言。於是術士西滿便想賄賂伯多祿,買賜聖神的能力。伯多祿斷然拒絕,而術士西滿並沒有當場暴斃。傳說他後來,還帶給教會很多麻煩。天主為甚麼會放過他呢?沒有人知,沒有人明白。但從此,販賣教會職位,英文叫做Simony,正是拜他所賜!
  4. 十二宗徒之中,有一個因為貪財,出賣耶穌;更有一個在生死關頭,為了保命,三次否認耶穌。這人就是伯多祿。可見,教會的領袖可以是罪人,但罪人也可以回頭悔改,天主會給他機會,栽培他成為聖人!可惜出賣耶穌的猶達斯畏罪自殺,沒有給天主機會,沒有給自己機會。那麼,我們應否給那些犯罪的神職人員機會呢?
  5. 【宗徒大事錄】第九章還有一個故事,講述掃祿如何迫害基督徒。他取得手令去大馬士革,準備大開殺戒。在路上耶穌顯現給他,問他說:「掃祿!掃祿!你為甚麼迫害我!」掃祿答說:「主,你是誰?」耶穌說:「我就是你所迫害的耶穌!」掃祿跌倒在地,盲了。結果,凶神惡煞的掃祿,靠人扶他入城。盲了三日三夜,終於大徹大悟。後來便成為了著名的聖保祿宗徒。
    他明白了甚麼?就是教會有強壯的成員,也有軟弱的成員。他自己就是其中最軟弱的一個,他曾迫害教會。即是說,無論是強壯的,抑或是軟弱的,都組成同一個耶穌的身體。這話何解?因為掃祿從來沒有見過耶穌,他所接觸過,迫害過的,祇是耶穌的信徒,而耶穌卻說,「你為甚麼迫害我?」可見耶穌非常重視教會,認定教會就是他的身體。所以傷害教會,等同傷害天主子,耶穌基督。
  6. 最後,為甚麼耶穌基督復活之後,身上仍然保存著,釘十字架時所留下的傷口呢?當中有很豐富的靈修材料,現在沒有時間講述。不過,我相信耶穌想告訴我們,教會,即是祂的身體,雖然是神聖的,可以保証她的成員可以成為神聖,但是,她還有五個傷口,還有很多軟弱的成員。他們會犯錯,會跌倒。但是他們都是耶穌基督身體的一部份。我們同氣連枝,是不可以為了自保,而與他們劃清界線的。他們的痛,也是我們的痛!
    所以,我們要拿出勇氣,跟隨前任及現任教宗的榜樣,承認錯誤,認真處理,採取適當的措施,治療教會內的傷口。

我們祈求耶穌基督,賜我們聖神。聖神是「愛德之神」,願祂賜我們愛心和勇氣,彼此扶持,日進於德,邁向神聖。亞孟。
天主保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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