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受難主日,甲年
主題:面對死亡 To Confront Death
所謂『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惟有勇者才做得到!稱呼天主子耶穌基督為勇者,祂當之無愧。當時候到了要完成天父差遣祂的使命時,祂沒有退避死亡的痛苦,毅然進入耶路撒冷。所謂『勝人者力,自勝者強』,當中,祂要克服不少人性的弱點,但祂成功了!作為祂的追隨者,我們有勇氣追隨到底嗎?
『原罪』給人的本性做成了不少傷害,以至人類不願脫離罪惡的奴役,有如染上毒癮一樣。在理性上,我們知道犯了罪,遠離了天主是有害的。可惜,罪惡帶給人類快感和刺激,令不少人沉迷下去,逗留在『安樂窩』/『溫柔鄉』之中,真個是『樂不思蜀』;或者帶給有些人自我膨脹,可以踐踏其他人的機會。罪惡感令有些人絕望,無地自容,不敢相信天主仍會愛慕他們,結果走上自殺的『不歸路』;有些人會濫用理性,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或者設計各種制度來把罪惡合理化,吸引更多人加入犯罪的行列,分擔可能受到的罪罰!有些人未必是埋沒了良心,卻用盡各種方法,減輕犯罪所帶來的痛苦和代價:否認、忘記、壓抑、投射、轉移、認同、幻想…等等,只要不用面對痛苦就是。可惜,不肯面對痛苦並不表示痛苦不存在,痛苦會尋找出路,化身成其他病徵浮現!所以『鴕鳥政策』,實在愚不可及。
世上最大的痛苦莫過於生離死別,那些,世間可有甚麼力量能戰勝死亡呢?經上記載:「…愛情猛如死亡,妒愛頑如陰府…」(歌8:6)。原來人世間的愛情:夫婦之愛、父母子女之愛、兄弟姊妹之愛…與死亡的力量相比,分不出勝負。惟有上主對人類不對等的愛情,才足以戰勝死亡。這是《舊約》時代的信念和希望,惟有上主才有能力拯救人類脫離死亡(詠9:14; 116:8)。為了獲得拯救,人應履行正義(箴10:2),敬畏上主(14:27)。來到《新約》, 我們不了解擁有『兩性一位』的耶穌基督如何把天主性與人性圓美地結合;也不清楚祂的天主性如何『保護』著祂的人性,使祂「…在各方面與我們相似,受過試探的,只是沒有罪過」(希4:15)。但耶穌基督的人性是真實的,祂的感情也是真誠的,祂前往拉匝祿墳墓時流淚(若11:35),一點也不虛偽!因此,在面對自己的死亡時,祂必定經歷了、克服了不少痛點!且讓我們默想記載在今天福音的受難事跡中,一些反面例子如何逃避面對死亡,在對比之下,看耶穌基督如何擁抱死亡,把它轉化為有建設性的力量!
第一個的默想對象是伯多祿。他的師傅已在大司祭蓋法面前,被公議會判定該死(瑪26:66),在外面庭院坐著的他,已經意識到自己身陷險境。倘若被人揭發他與耶穌的關係,他也要成為階下囚,必死無疑。即使在最後晚餐時曾言之鑿鑿,與師傅同生共死(26:35),但為了逃避死亡的威脅,結果他選擇了三次否認自己的師傅(26:69-75)!可幸主耶穌為了教會的未來,為他祈求了(路22:32),所以伯多祿在脫險後,「就悽慘地哭起來了」(22:62)。雖然伯多祿不濟,但他為自己的罪過而哀慟,使他成為有福的人(瑪5:4)。另一方面,同樣不濟的猶達斯,在覺悟到自己原來只是一隻『用完即棄』的棋子之後,他對自己、對身邊的人、對天主都絕望了,便選擇了自殺的不歸路(27:4b-5),拒絕了天主對他的憐愛!反觀耶穌基督,當蓋法迫祂承認自己是天主子時,祂本可否認而脫身。但為了服從天主的旨意,耶穌基督沒有否認,沒有逃避死亡的痛苦,直認自己是天主子不諱(26:64),帶來了罪人的救贖,使天主與罪人得以和好(弗2:16)!
第二個是比拉多,他可以是一個心狠手辣的羅馬總督。例如,他曾把加里肋亞人的血,沾污他們的祭品(路13:1)。但猶太公議會掌握到比拉多的「死穴」/「痛點」,用這死穴來迫他處死耶穌(若19:12)。比拉多有責任維護羅馬帝國的公義,但他為了自保,不願與猶太公議會公開作對,便放棄了公義。他可以自己解脫想,這個耶穌既然不是羅馬公民,而且他的公議會也不保障他的權益,為甚麼我有責任保障他的權益呢?比拉多便當眾洗手,表示猶太人對耶穌的不公義,與他無關(瑪27:24)!當眾洗手便不用為耶穌的死負責,便可以洗脫管治的責任嗎?比拉多對猶太人的憤怒,毫不掩飾地表露出來:罪狀牌寫耶穌是『猶太人的君王』(27:37)。反觀耶穌基督沒有對釘祂的人發怒,反而為他們祈求寬恕(路23:34)。祂是天主的聖言(若1:1),天父藉著祂創造了天地萬物,最後更按天主的肖像創造了人類(創1:26)。耶穌並沒有逃避自己是創造者的責任,當撒殫日夜不斷地在天父前控告我們時(默12:10),祂不斷為我們罪人轉求(羅8:34)。祂也沒有逃避自己是救贖者的責任,在山園祈禱時,祂求天父免去這苦杯,但祂沒有堅持自己的主意(瑪26:39)。祂可以呼召十二軍以上的天使來保護祂不至被捕(26:53),但祂制止伯多祿運用暴力拒捕(26:51-54);祂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27:40; 42)…但祂沒有逃避救贖者的責任,一一拒絕了這些誘惑!
各位親愛的兄弟姊妹,我們還在『裝睡』嗎?我們對身邊貧困的、孤獨的、絕望的、漂泊的、失去自由的…等等的近人(25:40),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嗎?我們在他們身上看不見耶穌基督普世君王向我們招手嗎?倘若我們覺得這一切都是制度性、結構性的邪惡所做成,我們何德何能,拯救百姓於水深火熱呢?難道要發動革命,改朝換代不成?那麼,至少我們可以退一步為他們的不幸祈禱,為他們所受的痛苦哀慟!我們所相信、所寄望的上主是大能的天主,祂絕對不會令我們的眼淚白流,必定會撫恤被剝削者的慘痛。亞孟。
天主保祐!
2023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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