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六主日,甲年
主題:全心尋求天主,不是尋求條文 Seek With Whole Heart God, not Letters
人之為人,最重要是『心』。孔子有宏大的政治理想,希望王者能『治國平天下』。但首要的任務,仍然由「誠意正心」開始。耶穌基督教導我們『真福八端』,是心法,用來耕耘我們的『心田』,是建設天國的第一步。今天我們承接前兩個主日的學習,繼續默想『山中聖訓』的指示。
因為「人單獨不好」(創2:18),必須群居,遂出現了『領導人』和『跟隨者』兩個階級。人與人互動的時候,容易發生爭執磨擦。為了公平地處理爭拗,領導人便審時度勢,制訂了法律。
法律可分為『法律條文』和『法律精神』兩部份。法律條文是「死」的,永遠落後科技和社會的進化。例如《十誡》中的「不可偷盜」(出20:15),它的精神在正面說,是尊重每個人的私有財產和運用這些財產的權利;在負面說,是不可有貪得無厭之心。當我在你不知不覺中,偷了你的財物,甚至當面強搶了它;我令你有所損失,我便犯了法,犯了罪。今天,我們在互聯網免費下載歌曲、電影和遊戲。作者或者公司,仍然擁有這些歌曲、電影和遊戲,沒有損失。那麼我們有犯法犯罪嗎?在沒有『知識產權』的觀念和『版權法』的情況下,我們沒有犯法!可是,我們採取行動滿足自己的貪得無厭之心,所以我們犯了罪!久而久之,我們的心也變壞了!
雖然法律不及禮樂,或者宗教信仰的移風易俗能力,但仍有其可取之處。因為法律阻嚇邪惡,保障百姓的安全;又倡議善良和公德心,尚有少許教化百姓的作用。法律清楚地把「生死善惡」放在百姓面前,給他們自由選擇(德15:18),所以百姓應該為自己的抉擇負責!加上歷代先知苦口婆心地訓誨,因此遵守天主在【舊約】所頒布的法律,亦足以獲得救恩〔生存〕了(詠119:17)。耶穌基督說得非常清楚:「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和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瑪5:17)。可惜人性受到『原罪』的傷害,人心變得蠱惑。為了滿足一己的私慾偏情,不惜鑽法律漏洞,鋌而走險,以身試法!那麼,在不能強迫我們服從祂的大前題下,天主子怎樣成全法律和先知呢?耶穌基督開始祂的公開生活時,首先宣講『真福八端』,指出天國子民應有的生活態度;然後說明法律原本的精神。
在今天的福音選段,我們聽到耶穌基督運用祂的天主權威說:「你們一向聽給古人說…我卻對你們說…」(5:21-22, 27-28, 33-34)。在這裡,我們看到瑪竇宗徒把耶穌塑造成比梅瑟更偉大的導師!的確,法律是天主藉梅瑟頒布給世人,天主才是真正的立法者。現在,天主子耶穌基督在『山中聖訓』給我們明確地指出法律的精神。在那麼多的法律之中,先處理甚麼呢?就是與生死攸關的法律。試問法律對死了的人,還有甚麼意思呢?所以耶穌並不按《十誡》的次序演繹,而是首先指出「不可殺人」(5:21, 出20:13)的法律精神。我們把「不可殺人」的精神,一般理解為對無辜者生命的保障。所以在討論自衛、保護無辜、保衛國家的情況下,殺人和戰爭,在倫理上是容許的!教會亦立場鮮明地反對墮胎、安樂死等的『死亡文化』。同時,教會假設法院的裁判是公正嚴明的,所以教會傳統上支持政府執行死刑,並把這立場寫進《天主教要理》中。但二戰後,很多主教覺得死刑剝奪了犯人重新做人的機會。於是先教宗方濟各於2018年八月宣佈,正式宣布死刑違反了福音的教導,並從《天主教要理》刪除支持死刑的條文(CCC#2267)。這是一個微小的進步,因為在天主眼中,人類無論用甚麼冠冕堂皇的理由互相殘殺,都是在摧毀『天主的肖像』,天主的傑作(創1:26)!我們有資格毀滅天主的傑作嗎?保祿宗徒說得好,復仇是天主的事(羅12:19, 申32:35)。那麼,死刑就交由天主執行罷!
其實對無辜者生命的保障,只是皮毛而已。今天耶穌基督直指問題的核心,就是『憤怒』!傷害別人生命的直接原因是『憤怒』。你阻檔著我獲得滿足我渴望得到的東西,我便遷怒於你,想盡辦法剷除你。加音由『憤怒』開始,繼而拒絕天主的忠告,終於殺死弟弟亞伯爾(創4:5-8);達味由『色慾』開始,因為烏黎雅不願就範而遷怒於他,最後達味『借刀殺人』害死烏黎雅(撒下11:3-25),奪去了他的妻子。【聖經】沒有掩飾達味王的罪過,遵從耶穌「是就說是,非就說非」(瑪5:37)的要求! 我們該怎樣處理『憤怒』的情緒呢?保祿教導我們憤怒時,要迅速處理,「不可讓太陽在我們含怒時西落」(弗4:26)。耶穌基督教導我們,從『修和』做起,與兄弟修和比祭獻天主還迫切(瑪5:23-24)。請大家留意耶穌怎樣說:「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甚麼怨你的事…」(5:23)。在這裡,耶穌基督並沒有在你和你的弟兄之間作判官,祂不判決誰對誰錯,誰善誰惡。只要你發覺你的弟兄怨恨你,即使真的錯不在你,作為基督徒,你必須主動修和!
首先,有可能是你懵然不知自己犯了錯,所以主動修和便彌補了你的過失,這是『中策』。
即使你真的沒有做錯任何事,只是一場誤會;或者有人搬弄是非中傷你,從中取利;又或者礙於身份尊嚴或其他不明原因,不能控制的原因,他怨恨你。你主動修和便有機會澄清事件的來龍去脈,讓你們彼此了解真相,消除怨恨。否則,誤會日益加深,令你的弟兄做出更惡毒的事,走上不歸之路,那就不堪設想了。在『山中聖訓』之後,耶穌在《瑪竇福音》曾這樣說:「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去,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規勸他;如果他聽從了你,你便賺得了你的兄弟」(18:15)。所以你主動修和,並體諒他的私隱,便有機會賺回你弟兄的靈魂,這是『上策』!
最後,我們不知道天主的慈悲有多大。將來在天堂上,我們可能會與不少怨恨我們的人;或者我們所怨恨的人,永遠相處。耶穌在『真福八端』說:「憐憫人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受憐憫」(5:7)。如果我們憐憫我們的弟兄,寬恕他們的過失;我們便會獲得天父的憐憫寬恕,解除我們心中的執著,更自由自在地生活(6:12)。倘若在現世我們不開始修煉我們慈悲的心靈,操練我們的寬恕能力,將來在天上的生活,恐怕不會是享受,而是非常艱難痛苦了!因此,在現世主動修和,為永生作操練,是『上上之策』!
親愛的弟兄姊妹,其他誡命的精神,如此類推,有機會再一起默想罷。
天主保祐!
2023年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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