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26主日,甲年
主題: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There Is No Greater Good Than Repentance
時代背景不同了,所以我們必須認識第一世紀中東地區的農業社會文化,才能更清楚明白耶穌基督所說的比喻有甚麼教訓。例如,上一個主日的『僱工比喻』,我們可能會奇怪,為甚麼主人會一次又一次到市集招聘工人呢?因為耕種在不同階段,要求不同數目的工人。例如收割的時候,要與時間及雀鳥昆蟲競賽,必須大量額外的勞動力。平日養著大批賦閑的『冗員』,實在不合情理。所以主人一般會在『農忙』的時候,到市集招聘臨時工人。上一個主日的比喻,給我們非常大的安慰。因為慈悲而公義的天主,不願意看見任何人喪亡(則18:32),祂不斷地給予我們悔改的機會。只要我們願意回頭,即使好像『僱工比喻』中在最後一個小時才開始工作的臨時工人;或者有如『悔改的右盜』(路23:40-43),天主一定會接納我們,恢復我們應享的恩寵。為了自己靈性的益處,越早回頭當然越好。此外,這個比喻給聽眾一個『天國近矣』的感覺,是對的。隔了一個星期,耶穌基督已經榮進耶路撒冷(瑪21:1-11),清理聖殿(21:12-17),並且開始每天在聖殿施教,『舌戰群儒』,教訓猶太公議會裡的權貴。這就是今天福音選段的上文。
在默想今天福音選段的教訓之前,在兩點要注意。 第一:【思高聖經】的特殊編排。據我所知,今天福音選段的【思高聖經】翻譯,與其他版本不同。無論是希臘文、拉丁文、英文或者基督新教中文的【和合本】,都是『第一個兒子』起初不願去,「但後來他悔悟過來,就去了」,而不是第二個兒子!我曾經請教方濟會的黃國華神父,他解釋這個翻譯是根據有權威的手抄本而來;而且更符合上文「最後的,將成為最先的,最先的將成為最後的」(20:16)和這個比喻本文「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要在你們以先進入天國」(21:31b)的教訓!從來經文的翻譯,都是以翻譯者的神學思想為依歸。所以,大家不要與別人爭拗那一個譯本才是正確!
第二:且讓我們留意『農業社會』與現代社會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分別。現代社會的特徵是流動性高,家庭極為細小,容易遷徙到更有利可圖的環境工作。子女在父母心目中,自然『如珠如寶』。但農業社會倚靠土地生產賺錢,家中多一雙手便多一份勞動力從事耕作。所以家庭越大越好,不用招聘額外的臨時工人。當亞巴郎還沒有兒子的時候,他以為自己的財產會由自己的『管家』繼承(創15:2)!在農業社會,子女是『天生天養』的,所以子女多固然是一份福氣。但『物以罕為貴』,農業社會的兒女,沒有像工業社會裡的子女那麼珍貴了。『兒子』與『工人』甚至是同一個字!這一點為認識明白今天的『二子比喻』,非常重要。
讓我們開始默想今天的福音選段:比喻中的父親「對第一個兒子說:孩子!你今天到葡萄園裡去工作罷!」(瑪21:28)句中有『今天』一詞,看來應該不是經常的。倘若是慣常的,就用不著吩咐他『今天』到葡萄園裡去工作了!畢竟『兒子』不是『工人』!但究竟是甚麼時候去葡萄園工作呢?從『僱工比喻』可知,可能在早上六時,也可以是日落前一個時辰!既然是『兒子』,我們姑且給他很大的自由度,他甚至可以與朋友吃喝玩樂一整天,到最後一個時辰才到葡萄園工作,亦沒有違反父親的意願!
第一個兒子回答說:「主,我去」(21:29)。經過前面的分析,相信大家已經明白,為甚麼兒子稱呼自己的父親為『主』了。至於第二個兒子,在時間上是遲一些,在吩咐完第一個兒子之後,但不一定是因為第一個兒子沒有去而派第二個兒子去。只能肯定是一先一後。至於相隔有多久是沒有意義的,為甚麼呢?伯多祿曾說:「在天主前,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伯後3:8; 詠90:4)。雖然天主曾命令亞當:「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可吃,因為那一天你吃了,必定要死」(創2:17),結果亞當吃了之後,仍活到930歲(5:5)。天主的確慈悲,祂不忍心毀滅自己的精心傑作!祂的慈悲終於『戰勝』了祂的公義!與第二個兒子的回覆相比,第一個兒子顯得更有禮貌,更有教養!他象徵那些猶太公議會的尊貴議員:就是前文那些質問耶穌清理聖殿的權柄,從哪而來的「司祭長和民間長老」(瑪21:23)。至於第二個兒子,就是耶穌後來明言,比司祭長和民間長老先進天國的稅吏和娼妓(21:31)。
我們一般會用兩個元素來判定一個行動的好與壞:『動機』與及『效果』。簡單地有四種可能的狀況:以好的動機工作,帶來好的效果是理想的;以壞的動機做事而帶來壞的效果是邪惡的,不義的。這兩個組合比較容易明白。但現實生活經常出現的,是以好的動機做事卻得到壞的效果,就是我們經常掛在嘴邊的『好心做壞事』。最後,人可以懷有壞的動機做事,卻與好的效果連結在一起:就是我們經常見到的『沽名釣譽、偽善』的行為!以上的分類法非常粗疏,只是為了方便討論而已,絕非定律。對比之下,『二子比喻』只憑行動的效果著眼,難免令人誤會耶穌的教訓。
但加入『動機』元素來考慮是有困難的,因為我們不是天主,我們只看到行為和行為帶來的效果,但我們沒有耶穌看透他人心意的能力(9:4),我們頂多只能憑某人的過往『業績』來推測他行為的動機!假設到葡萄園工作真是一件苦差,兩個兒子都不願意到那裡工作。當第一個兒子「答應說:主,我去」(21:29a),他虛偽嗎?他在說謊嗎?。不一定,他可以是出於孝心、責任感等等原因,即使極不願意也嘗試盡力而為。可是,假如途中發生了意外或者其他未能控制的事件,令他不能完成任務,他的刑責應該可以酌情減輕,對嗎?所以加入『動機』元素只會把默想複雜化。
第二個理由是因為『動機』很少是單純的,而是多元的;而且這多個動機的組合比例,那一個動機為主,哪些動機是次要,可能連當事人也不太清楚,只有洞察人心的天主能辨別。天主的無限慈悲,令祂不願意看見任何人喪亡。祂只要求一件事:罪人回頭悔改。俗語有云:『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第一個兒子沒有履行他的承諾是錯的;可是,無限慈悲的主人/父親,就不容許第一個兒子,犯了第一個錯之後悔改嗎?即使『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難道天主沒有足夠的慈悲,給第一個兒子,第一百零一次悔改的機會,甚至是第一千次悔改的機會嗎?即是說,第一個兒子和第二個兒子同是罪人。在比喻中,第二個兒子懂得悔改,第一個兒子象徵『死不悔改』的人。但在現實生活中,他更多是『有心無力』最小兄弟,比懂得悔改的,他們更可憐!
各位親愛的兄弟姊妹,我們沒有能力改變別人,但我們絕對有能力改變自己的心態。天主是慈悲的,讓我我關心身邊有需要的兄弟姊妹,不但在物資上資助他們;在靈性上,為他們靈魂的需要,祈求天父給他們悔改的機會;更求天父賜我們寬恕他們的能力(6:12)。亞孟。
天主保祐!
2023年反省
圖片鳴謝:gemini.googl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