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28主日,甲年
主題:天主對我們有期望 God Has Expectations On Us
慈母聖教會常以宣聖的方式,標榜教會裡的成功人士。凡領洗入教的人都會取一個聖名,奉這名字的聖人為主保,效法他們的成功榜樣。初期教會生活在羅馬帝國的教難時期,當時被教會宣聖的成功人士,全部都是致命的殉道者。後來除了殉道者之外,開始有神學家和修會的會祖,漸漸多了在不同領域中的成功人士。所以教會中的聖人不是單一的而是多樣化的,因為天主所創造的我們,每一個都是獨特的。聖人生活的世代與我們的不一樣,我們所面對的挑戰與他們的不同。我敢大膽說,他們成功的德行在今天不一定能幫助我們成聖。但萬變不離其宗,服從天父的旨意,無論放在甚麼世代,永遠都是正確的。但天父的旨意,真的好像有些人所說的『天意難料』嗎?我不敢苟同,因為不可見的天父,給我們派遣了祂的獨生子,降生成人,成為可見的天主來教導我們。天主默感不同時代的先賢,寫下了一些與我們得救有關的著作,教會把這些著作集結成一本由《舊約》《新約》所組成的【聖經】,留給我們研讀,認識體會祂的旨意。耶穌基督曾應許賜下聖神作為一位與我們永遠同在的『護慰者』(若14:16),「祂必要教訓你們一切,也要使你們想起,我〔主耶穌〕對你們所說的一切」(14:26)。試問天父還有甚麼沒有做,以致我們不能明白祂的旨意呢?
但是,【聖經】畢竟是二千年前的產物,我們又不是聖經學者,怎樣有能力明白當中的教訓呢?我們又一次輕易地忘記了天主聖神!大家已經領受了『堅振聖事』,已經擁有『聖神七恩』,『七恩』中有『孝愛上主、敬畏上主』的情懷、有『剛毅』的耐力、有『超見』的判斷、有『上智、明達』的知識…等等,何愁沒有能力明白天父的旨意呢?只要稍為知道經文的『上文下理』和當代的生活習慣,想明白經文的教訓,又有何難?今天的福音選段是一個比喻,耶穌喜歡用比喻論述一些高超的道理。不要小覷『比喻』,它們是一些容易記憶和明白的故事,是高深哲理/奧蹟的最佳載體。因為容易記憶,聽眾可以好像聖母瑪利亞一樣,把所發生的事情和說話,「默存心中,反覆思想」(路2:19; 51)。遇到不明白的經文,把它『默存心中』;在天主聖神陪同下『反覆思想』,最後一定可以『大徹大悟』。
今天福音選段的其中一個疑難,相信是為甚麼國王會稱呼那個沒有穿禮服的人為「朋友」(瑪22:12)。這裡有兩個可次解釋的層次:第一,國王象徵天主,祂是公義的,不會未審先判。雖然祂是全知的,但祂必定會先假設我們無辜,給我們一個申辯的機會。例如:全知的天主怎會不知道原祖父母吃了『禁果』呢?當祂問亞當「莫非你吃了我禁止你吃的果子?」(創3:11)的時候,是給亞當答辯的機會。可惜亞當的答辯,完全不是答辯,而是推卸責任。他真是不負責任,太令天主和讀者們失望了!
在今天的比喻中,那位沒有穿禮服的人,實在理虧。為甚麼沒有穿禮服是理虧呢?因為在不同的場合,當然應該穿著不同的服式。這是基本的禮貌,是對自己和對主人家的尊重。讓我們首先理解,比喻中的『禮服』象徵甚麼。即是說:天主要求我們在末日穿著怎麼樣的禮服出席天國的婚宴,既尊重自己,又尊重天主呢?我們接受【聖經】的啟示,相信天主按自己的肖像造了我們,每一個都是獨特的(創1:26)。在創世以前,在母腹內形成我們之前,天主的心中已經有一個獨特的,美麗的『真我』(耶1:5)。可惜當我們在世上打滾的時候,這個『真我』被污染了,變得模糊了。我們須要一件『禮服』,一件好像原祖父母用無花果樹葉編成的裙子一樣,遮掩自己的羞恥(創3:7)! 今天我們不再用無花果樹葉,因為天主子降生成人,祂是「道理、真理和生命」(若14:6)。祂教導我們『彼此相愛』的誡命,服務身邊有需要的弱小兄弟姊妹(13:34, 瑪25:40)。人人都有能力做得到,是無法推搪的機會。所以那個沒有穿禮服的人,在國王給他答辯機會時,無言以對。我們不必猜測他沒有做到彼此相愛,因為只有天主才能審判人的良心。
讓我們繼續默想『朋友』的第二個層次。在瑪竇福音中,主人/天主在三個場合稱對方為『朋友』:第一次在『雇工的比喻』中,葡萄園主人稱最先來工作的工人,卻收到和最後一個時辰來工作的工人同樣的工資說:「朋友…難道因為我好,你就眼紅嗎?」(瑪20:13-15)。第二次是今天比喻中的國王(22:12)。最後一次在山園祈禱時,耶穌對吻祂的猶達斯說:「朋友,你來做的事,就做吧!」(26:50)很明顯,第一和第三個例子完全沒有給對方答辯的意思。不是答辯,又是甚麼呢?答案在《若望福音》找。耶穌在最後晚餐,給門徒們一條新誡命的時候,曾這樣說:「這是我的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人若為自己的朋友捨掉性命,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了」(若15:12-13)。所以當葡萄園主人稱最先的工人為朋友的時候,祂已決定了死在十字架上。那一個『德納』的工資,就是每個人的『贖價』。耶穌基督稱猶達斯為朋友,已決定了死在十字架上,贖回猶達斯一生的罪債。可惜他畏罪自殺,下場不明!至於國王稱沒穿禮服的人為朋友,可能已決定行使『酙情權』,免去穿禮服的要求。不是嗎?在耶穌基督降生前生活的人,或者那些在福音尚未傳播到的地域,還沒有機會認識耶穌基督的人,又怎樣知道天父的要求呢?其實,國王派的僕人不就是傳揚福音的人嗎?那些接受邀請的人,何不告訴僕人他們沒有『禮服』,請教僕人怎麼辦,總有解決的方法。可惜那位『朋友』沒有這樣做,沒有說出自己的困難,國王便沒有辦法幫助他了。
另一方面,天主是全知而公義的,為甚麼祂會給不義的人自辯的機會呢?天主總不能漠視『姑息養奸』的禍害罷,對嗎?這個顧慮是合理的,但要知道除了上述避免『未審先判』的毛病之外,背後還有一個人不斷地為所有罪人轉求。祂就是現今坐在天主聖父右邊,日夜為罪人辯護撒殫控訴的耶穌基督(默12:10),祂會請求天主聖父給罪人多一點悔改的時間(路13:8-9)。看來,天父的慈悲戰勝了祂的公義!
親愛的兄弟姊妹,默想這個穿禮服的比喻,讓我們看見做主耶穌的朋友有多幸福。同時,也提醒我們目前還有許多兄弟姊妹需要福音的解放和靈性生命的提升,恢復天父心中的『真我』。正所謂 『解放尚未成功,同志尚須努力。』大家加把勁,加快末世的來臨。亞孟。
天主保祐!
2023年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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