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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25 October 2026

核心所在─聆聽 The Core---Listen

常年期第三十主日,甲年
主題:核心所在─聆聽 The Core---Listen

我們在上一個主日慶祝『傳教節』,錯過了第29主日的讀經。所以,讓我們重溫今天福音選段的上文,以免脫節。耶穌基督榮進耶路撒冷當日,立刻前往聖殿祈禱。豈料耶穌看見聖殿外圍擺賣牲口、錢幣兌換所造成的嘈吵煩囂、當中的欺詐哄騙,令祂對管理聖殿的司祭,感到非常失望氣憤。於是耶穌便清理聖殿,於是激怒了當時的宗教權貴。在往後數天,每當耶穌在聖殿施教時,這些權貴便前來質問耶穌、挑戰耶穌,希望找到一些口實,剷除耶穌。耶穌基督『舌戰群儒』,令他們一一「閉口無言」(瑪22:34)。

例如:上一個主日,兩個原本在政治上對立的政黨:即支持羅馬帝國殖民統治的『黑落德黨』和倡議民族主義的『法利塞黨』,聯手設下一個『兩難死局』,問耶穌應否向凱撒納稅。倘若耶穌不同意納稅,『黑落德黨』便告發祂背叛帝國,交祂給羅馬總督處死。倘若耶穌同意納稅,『法利塞黨』便指控耶穌勾結外邦人,沾污自己。即使未必能立刻用石頭砸死祂,耶穌從此再也沒有資格做以色列的『師傅』(若3:10),教導百姓了。這個『兩難死局』卻被耶穌輕易地拆解,教訓他們「凱撒的,就應歸還凱撒;天主的,就應歸還天主」,天主選民在世上,除了遵守天主的法律之外,也要遵守本土的法津;並肯定了天主的法律,是本土法律的核心(瑪22:21)。

之後,不相信復活的『撒杜塞黨』出場。『撒杜塞黨』是司祭集團,他們是既得利益者,不反對羅馬帝國的統治,在神學上卻與法利塞人對立,只信奉《梅瑟五書》的教導。因為在當中沒有提及復活,所以不相信有復活!他們向耶穌提出一個假設性的『七兄弟娶妻』案例,指出梅瑟代表天主頒布的『代兄立嗣法律』(申25:5-6),與復活有矛盾。倘若有復活,七個兄弟便同時擁有同一個妻子,這不就是姦淫嗎?天主不會自相矛盾,立『代兄立嗣法』使人犯姦淫。所以證明了沒有復活!耶穌便引用天主召叫梅瑟時所說的話:「我是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及雅各伯的天主」(瑪22:32a, 出3:6),教訓『撒杜塞黨』人,天主「不是死人的,而是活人的天主」(瑪22:32b),令他們閉口無言。這就是今天福音選段的上文。

於是一個法學士,他們都是《梅瑟五書》的專家。他們能從《創世紀》到《申命紀》五部書中,找出所有應守法律的出處和細節。當他們看見其他政治或宗教權貴落敗,他們便出場挑戰耶穌。他們充滿自信,以為無論耶穌提出《五書》中任何一條法律/規矩,他們必定能找到一條比耶穌所提出的更大,因為他們是法律專家,是法學士!那位法學士便向耶穌提出「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22:36)。耶穌便隨口答出「『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22:37, 申6:4),並以天主子,立法者的身份確立「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瑪22:38)!請記住,梅瑟只不過是頒布法律的人,不是立法的天主!之後,耶穌再確立「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22:39, 肋19:18)是第二條誡命的地位。不要奇怪為甚麼最大的誡命不是一條,而是兩條!因為天主是不可見的,人如何能證明自己愛天主呢?惟有靠愛可見的近人來證明了。若望宗徒很清楚地指出:「那不愛自己所看見的弟兄的,就不能愛自己所看不見的天主」(若一4:20)。法學士們的眼光是否短小,不知道最大的誡命竟然是兩條而不是一條,無從稽考!紿終,耶穌愛惜這些以色列的師傅,維護他們的尊嚴!

可是,瑪竇的記載有點奇怪。因為馬爾谷有記載,他卻沒有完整地記載這條最大的誡命。原文是著名的『以色列!你要聽 Shema Israel』:「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惟一的上主。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申6:4-5),它是猶太教的信條,每人每日最少唸兩次:「並將這些話灌輸給你的子女。不論你住在家裡,或在路上行走,或臥或立,常應講論這些話」(6:7)。法學士一定知道,但或許他們已經習以為常,忘記了這信條的地位。或許他們心存僥倖,以為耶穌不懂得提交這個答案;也未可知。瑪竇寫福音給有猶太背景的基督徒,他們當然知道這是猶太教的信條,是他們最大的誡命。但在基督徒的心目中,耶穌基督所頒布的一條『新誡命』,足以凌駕和涵蓋梅瑟所頒布的最大誡命。那就是耶穌基督在最後晚餐時頒布的:「如同我愛了你們,你們也該照樣彼此相愛」(若13:35)。這是基督徒最大的一條誡命,而不是最大的兩條誡命!注意,這個基督徒版的最大誡命裡,沒有提及『以色列!你要聽』的部份,因為按照若望宗徒的演繹(若一4:20),愛不可見的天主,已經『隱藏』在『彼此相愛』的誡命之內。或許這樣可解釋,為甚麼瑪竇作為有猶太背景的基督宗徒,可以不提『以色列!你要聽』了。

親愛的兄弟姊妹,『隱藏』了的就不重要嗎?剛好相反!『核心』不就是不容易看見、卻是非常重要;隱藏著並且是決定性的事物嗎?因此,『聆聽』絕對重要。在瑪竇記載的結論中,主耶穌說:「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瑪22:40)。明明是法律的問題,與先知有何關係呢?要知道先知是『天主的代言人』,他們比經師、法學士和法利塞人,更有資格做『以色列的師傅』。先知們的教訓,有如一雙翅膀地護翼著整部法律,不讓法學士們專美!

且讓我們聆聽先知的一段苦口婆心的話:「諸天,請諦聽!大地,請側耳!因為上主有話說:我把孩子撫養長大,他們竟背叛我!牛認識自己的主人,驢也認識自己主人的槽,以色列卻毫不知情,我的百姓卻一點不懂」(依1:2-3)。先知以銳利的口吻,諷刺以色列人牛驢不如。縱然是上主致愛的孩子,是萬物之靈,也不認識上主天主!為甚麼?因為他們不『聆聽』!天地萬物都側耳諦聽上主天主的話,惟獨人妄用自由,不願意聽。『不聽』又如何『認識』,『不知道』又如何遵從呢?奈何!

親愛的兄弟姊妹!上主天主尊重我們的自主權,所以祂很少大聲疾呼地向我們說話,祂只會「在輕微細弱的風聲」中發言(列下19:12)。因此,我們要用心聆聽,才能辨別到上主輕微細弱的聲音。亞孟。
天主保祐!


2023年反省
圖片鳴謝:grok.com, gemini.googl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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